奧運會除了會徽和吉祥物等標識外,還有多幅招貼宣傳畫。這些畫是奧運會特有的藝術品, 有廣告、宣傳、烘托氣氛等功用。
奧運會宣傳畫始于1900年巴黎奧運會。由法國人帕爾設計的 。這幅宣傳畫,其畫面上是女擊劍運動員,手持花劍、佩劍和重劍。由于直到1924年女子才被允許參加擊劍比賽, 而且這屆奧運會是世界博覽會的一部分,因此這幅宣傳畫所具有的廣告色彩多于體育色彩。
最初,宣傳畫的主要模式是做出英雄姿勢的運動員占據(jù)畫面的中心,如1912年斯德哥爾摩奧運會瑞典藝術家約特斯貝里的宣傳畫,其形象中就有一個肌肉發(fā)達的男運動員自豪地揮動瑞典國旗。畫面上的其他人物均身體勻稱,表情肅穆,體現(xiàn)了國際體育界的理想形象。整個畫面濃彩重墨,各色國旗交織,感情熱烈,給人以強烈的動態(tài)感受。這種以運動員崇高形象為基調的直白的表達形式,在其后的20年中為許多奧運會宣傳畫效仿。
20世紀40年代后期藝術家們開始采取含蓄的表現(xiàn)手法,1948年赫茨為倫敦奧運會繪制的宣傳畫是這種潮流的代表作。此時歐洲出現(xiàn)經濟復興,旅游業(yè)是經濟恢復的一個部分。1952年赫爾辛基奧運會的宣傳畫出現(xiàn)追求形式的趨勢。60年代畫風忽然一變,又回到了濃墨重彩。
后來宣傳畫的設計者發(fā)現(xiàn), 將會徽作為畫面的一個構成要素,可以給他們更多的創(chuàng)作空間并使他們有可能使用攝影、拼貼畫等多種介質來表現(xiàn)奧運會的激情、動態(tài)和魅力。1984年魯尼恩為洛杉磯奧運會創(chuàng)作的"運行之星"的宣傳畫是這種構想的代表作。90年代以來,奧運會宣傳畫的畫面更為精煉。藝術家試圖于簡寓繁, 在給人們足夠的視覺沖擊的同時,讓人們產生更多的遐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