妮科爾·L·M·霍弗茨 (Nicole L.M. Hoevertsz)
國籍:阿魯巴
進入國際奧委會時間:2006年
出生年月:1964年5月30日
教育背景:荷屬安的列斯大學(xué)安的列斯法律專業(yè);荷蘭萊登大學(xué)國際法律專業(yè),荷蘭法律碩士
語言:荷蘭語
職業(yè)生涯:阿魯巴政府外事部法律顧問(1991-1994);阿魯巴內(nèi)閣常務(wù)副秘書(1994-1996);阿魯巴首相法律顧問(1997-2001);阿魯巴政府外事部法律顧問(2002-);阿魯巴內(nèi)閣常務(wù)秘書(2009-)。阿魯巴奧委會第二秘書長(1997-1998)、秘書長(1998-);1999溫尼伯泛美運動會泛美體育組織特別委員會委員(1998-1999);泛美體育組織執(zhí)行委員會委員(1998-);泛美體育組織婦女和體育委員會主席(1998-);泛美體育組織長官(1999-);2003圣多明各泛美運動會泛美體育組織協(xié)調(diào)委員會委員(2000-2003)
從事過的體育項目:花樣游泳。代表阿魯巴參加過多次地區(qū)和國際賽事(1973-1984);奧運會雙人項目比賽(1984);作為教練帶隊參加奧運會花樣游泳單人和雙人項目比賽(1988)
國際奧委會任職情況:婦女和體育委員會委員(2003-),國際關(guān)系委員會委員(2009-)